张家港2017年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
张家港市准备在2017年12月举行第四批领军人才项目评审会。
本次评审采取“先申报、后落户”的工作流程。具体申报事项如下:
一、申报相关条件
1.申报人已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(1962年1月1日后出生);
2.申报人应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、高校、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,并取得比较突出业绩,来我市时间不超过两年;
3.申报人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,拥有申报项目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;
4.符合我市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
1.材料申报,2017年9月22日截止
申报人填写《2017年度江苏省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计划书》(见附件4),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zjg330@163.com。
2.资格初审:2017年10月上旬
审核申报材料及资格。
3.项目网评,2017年10月中旬
申报材料完整,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进入网评程序。
4.发放面试综合评审通知,2017年11月上旬左右
向通过项目网评的申报人发出参加面试综合评审会的邀请通知。
5.面试综合评审会,2017年12月上旬
受邀参加面试评审会的申报人(仅限申报人本人)凭规定日期内的机票(详见面评通知)、护照及出入境记录等凭证可获定额差旅费补助。
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6.结果公布,2017年12月
结果公布以后,获得张家港市领军人才资格的申报人选择张家港市创业载体,按规定注册落户后享受相关资助政策。
以上时间节点均为北京时间。
更多扶持政策信息请登录张家港领军人才网(www.330.gov.cn)或关注微信公众号“人才张家港”查阅。
申报咨询电话:+86-512-58678091;
+86-512-58679075;
申报咨询邮箱:zjg330@163.com。
微信公众号“人才张家港”二维码:
附件1.江苏省张家港市简介、2.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扶持主要资助办法、3.张家港市重点引才产业节点目录、4.2017年度江苏省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计划书、5.张家港创业创新宣传册、6.《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》文件
张家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7月3日
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
张家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信息组)
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市政府大院综合楼302室
邮编:215600 ,电话:+86-0512-58679075、0512-58678091、0512-58173521、0512-58986210,传真:0512-58679075